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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学院网站稿件发布审签单
发布时间:2024-03-27 浏览次数:


数学学院网站管理及维护制度(修订)

第一条 数学学院网站是在西安财经大学一级网站下的二级网站,为充分发挥学院网站作用,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、审核、发布、更新机制,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、及时、安全和有效,根据《西安财经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网络管理暂行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媒体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制度(试行)》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,适用于数学学院网站。

第二条 学院设专职网站管理员,负责我院门户网站的信息收集、内容更新、日常管理与维护、新闻发布等工作。

第三条 网站发布信息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保密规定,不得发布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,不得发布学校需要保密的信息,不得发布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。

第四条 党委书记为媒体信息发布“终审、三校”责任人,媒体信息内容分管领导为“复审、二校”责任人,信息编写人员为“初审、一校”责任人,网站管理员负责向网站上传信息。各类信息撰写、编辑过程应对照“审校内容”,按照媒体平台类别与层级严格履行审校责任。

第五条 按照“文责自负”原则,撰稿者要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进行初审、一校。

第六条 按照“谁分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工作发布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可靠性及意识形态进行复审、二校:教学相关新闻及公告通知由教学副院长复审、二校;学科、科研相关新闻及公告通知由科研副院长复审、二校;学生工作、团委工作、学生党建工作相关新闻及公告通知由党委副书记复审、二校;教工党建工作相关新闻及公告通知由联系党委委员复审、二校;工会工作相关新闻及公告通知由分工会主席复审、二校。

第七条 党委书记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终审、三校;重大、综合性稿件、投递学校稿件由书记院长同时终审、三校。完成所有审核、校对、签字后,撰稿人应将稿件纸质版、电子版及《数学学院网站稿件发布审签单》提交网站管理员。网站管理员收到稿件后,应当对稿件审批流程、格式、保密性再次核查并及时编辑上传。

第八条 稿件文件名以日期及事件命名(例:20240309数学学院举办***活动)。稿件排版格式为:标题为三号小标宋简体、居中;正文为四号、仿宋_GB2312、段前首行缩进2字符、1.5倍行距、两端对齐;图片插入文中,原图不压缩,无特殊格式,居中;落款注明撰稿人。投递学校官网稿件应按宣传部要求投稿格式进行整理并打包(http://news.xaufe.edu.cn/tgfs.htm)。

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应当关注网站安全,发现安全问题及风险时,应当及时报学院领导及学校信息中心,并配合后续工作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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